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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委書記徐守盛於《人民日報》發表《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大力推進依法治省》署名文章。徐守盛在文章中指出,必須順應時代要求,貫徹中央精神,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各項工作的能力。
  毫無疑問,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已成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習近平總書記就曾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前不久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更是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做出了全面部署,讓依法治國有了“路線圖”。
  當然,依法治國是國家層面,要靠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縣等來層層落實。而對於湖南來說,要做到依法治省,就需要貫徹中央精神,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各項工作的能力。換句話說,就是要上接“天線”下通“地氣”,在不折不扣落實中央精神的同時認真研究解決影響本地區本部門發展的困難和問題。
  上接“天線”,也即貫徹中央依法治國精神。因為法治湖南的推進離不開依法治國這個母體,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更好地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湖南更應“上接天線”,在依法治國大語境下推進法治湖南建設。尤其是在經濟步入“新常態”的當前,湖南更需整合國際國內一切有利於提升法治進程的積極因素,推動法治湖南大步向前。
  下通“地氣”,就是要做到依法治國與湖南具體實踐相結合。因為在依法治國理念下,要想推動湖南法治的進一步發展,就必須結合湖南的實際,做到一切從湖南省情出發,這也符合實事求是原則。其實,也只有瞭解了湖南的客觀實際,把法治湖南的內部和外部聯繫弄明白,拿出一系列符合湖南實際的措施,才能讓依法治國在湖南扎根生長並開花結果。
  推進湖南法治進程要上接“天線”下通“地氣”,必要的調查研究就不能少。因為,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沒有調查也沒有決策權。同時,既要看到優勢又要看到不足,堅持“勤能補拙,學可醫愚”,要千方百計補齊法治建設的短板。更不可或缺的,推進湖南法治進程必須著眼於實事求是、不尚空談,坐而論道、紙上談兵是大忌,必須大膽改革創新,著力解決實際問題。
  事實上,“敢為人先,勇於探索”的湖南早在2011年就啟動了“法治湖南”建設,而今經過四年的艱辛努力已經形成了法治建設的“湖南現象”,“法治湖南”也已經成為了法治中國的探路者。以此為縮影,出台措施落實“最嚴環保法”、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實施方案……湖南這種講政治、抓落實的態度,也確實很值得肯定。
  而今細細品讀徐守盛的文章,其在強調法治重要性時,也已經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了一個道理,即吃透、打通、聚氣、發力,做到內外兼修,法治在瀟湘大地才能進一步扎根發展。在主政者如此理念指引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湖南黨員幹部若能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位一體”的有機統一,就必能推動法治湖南的滾滾車輪前行。
  文/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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